加速民間借貸合法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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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去年四季度以來,貨幣政策的迅速收緊,令各種信託產品、小額貸款、擔保公司和其他非正規金融公司業務大增,民間融資氾濫,民間借貸隨之積累起的金融風險,在今年的溫州民企債務危機中得以顯現。

分析人士指出,信貸市場中尋租環節多,利益鏈條長且關係複雜。不少中小企業通過形形色色的擔保公司、投資公司的轉貸或收取介紹費、手續費等才能獲得銀行貸款,大大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。此外,銀行對貸後資金監管的不足和民間借貸的不規範也推高了融資成本。

影子銀行放貸佔兩成 據統計,目前各類影子銀行貸款總額達到11.5萬億元(人民幣,下同),佔全部貸款的20%左右。國務院副總理王岐山此前表示,要依法打擊非法集資、非法交易所等違法活動,維護金融秩序,守住防範系統性、區域性金融風險這條底線。

另據央行的統計,今年上半年,人民幣貸款增加4.17萬億元,同比少增加4497億元,但委託貸款增加7028億元,同比增加了3829億元,較去年同期增長120%。今年上市公司中報顯示,有64家公司委託貸款170億元。這些上市公司成為了事實上的「影子銀行」,其從事委託貸款的收益甚至超過了主營業務利潤。

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劉元春說:「糾正『金融扭曲』、疏通金融資源配置是明年政府經濟政策的重心。」政府應調整對地方融資平台的治理模式,加強對各種「影子銀行」和銀行表外業務的監管,發展多元化金融中介形式促進銀行健康競爭,同時要重視對民間融資的監控。

不久前,央行有關負責人定性民間借貸是正規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補充,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。趙錫軍指出,民間借貸問題的核心是觀念還沒有調整過來,以前認為市場經濟的主體是企業,但更向下的主體是個人,個人也可以信貸。因為觀念未轉變,制度設計、融資框架設計都以企業法人為中心設計。

趙錫軍表示,當個人的資金越來越多,也可以作為主體借貸資金,這需要制度的變化、觀念的變化、法律法規的調整。首先要建立個人的信用制度和破產制度,基礎性制度建立起來,完善個人與個人之間、個人與法人之間,融資借貸行為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