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購協議是短期借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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紐約州檢察廳計劃本周向安永會計師事務所(Ernst & Young)提出民事訴訟,指對方在雷曼兄弟(Lehman Brothers)倒閉事件中涉嫌訛騙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指,雷曼向投資者隱瞞公司的財政風險,而作為四大會計師行之一的安永未有盡責向外公布問題。如作出起訴,將是首間會計師行需為金融海嘯負責。

調查重點是在銀行用作粉飾櫥窗(window dressing)的回購協議(repurchase agreements),該類協議是一種短期借貸,使銀行可以進行較大風險活動。有銀行會有系統地在財季末調低回購債務數字或比率,令資產負債表看起來比實際上承受較小風險。

會計手法瞞風險 疑視而不見

雷曼使用的回購技巧為「回購105」(Repo 105),這是一種容許公司以回購處理一些短期資產的會計手法,藉此降低財務槓桿比率,符合評級機構的要求。調查雷曼破產人員發現,雷曼在2007至2008年期間曾進行「回購105」,卻未有知會投資者。紐約州首席檢察官科莫(Andrew Cuomo)的調查更發現,雷曼早於2001年已進行「回購105」。

當破產調查人員今年3月調查雷曼事件時,發現公司曾將價值500億美元的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刪除,以及將交易寫成是出售證券而不是借貸,使投資者以為銀行財務情況穩健。

科莫的調查亦發現,安永特別批准雷曼採用「回購105」,更在2001年至2007年間向雷曼提供無保留的審計意見。破產調查人員亦指,或有證據顯示安永在替雷曼核數時疏忽或舞弊,以及對發現雷曼回購協議有問題人士的意見置之不理。

7年核數費1億美元 料尋和解

雷曼前高級副總裁Matthew Lee曾向高層致函,指「回購105」違反了雷曼操守,在公司的資產價值方面誤導投資者及監管機構,函件發出不久後Lee被辭退。破產人員報告指,安永曾閱讀Lee的信件及諮詢Lee,亦曾發聲明表示,雷曼管理層認為Lee的指控毫無根據。

雷曼一直是安永的大客戶,在2001至2008年間替雷曼核數的費用達1億美元。安永發言人及雷曼遺產處理人均拒絕評論事件。有指安永或選擇在檢察廳提出起訴前尋求庭外和解,如罪成,安永將被罰款及要求其他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