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銀監會會同多部門研究起草了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。征求意見稿明確了P2P平臺信息中介的定位,要求客戶資金銀行存管,並提出負面清單。

定位信息中介投資人門檻升級

《辦法》明確網絡借貸機構定位是網貸信息中介,網絡
借貸歸屬民間借貸范疇。《辦法》規定,網貸業務是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,為借款人和出借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、信息公布、資信評估、信息交互、借貸撮合等服務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、專門經營網貸業務的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機構,其本質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,因此其不得吸收公眾存款、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,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借貸等。

《辦法》明確規定,開展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的機構,其機構名稱中應當包含“網絡借貸信息中介”字樣。點融網聯合創始人郭宇航表示,這次細則提到對于信息中介的字樣要出現在名字中,事實上也對于分業經營,即P2P混合理財平臺業務做出了區隔,P2P只能做撮合業務,要做理財平臺估計要區隔不同的主體。

值得注意的
借錢是,《辦法》規定,禁止P2P平臺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,讓投資人自行承擔資金風險。除了要求平臺對投資人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外,還要求平臺對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、投資經驗、財務狀況等進行風險評估,並規定投資人的資金必須是自有資金。未來,P2P可能不再是屌絲經濟,借錢投資人將出現升級,會有一定的投資門檻。

資金銀行存管或淘汰一批平臺

《辦法》對客戶資金和網貸機構自身資金實行分賬管理,規定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客戶資金實行第三方存管,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,資金存管機構與網貸機構應明確約定各方責任邊界,便于做好風險識別和風險控制,實現盡職免責。

盈燦諮詢12月15日最新統計數據顯示,涉及存管的銀行超25家,與銀行簽訂存管協議的P2P平臺超65家。這意味著,客戶資金沒有進行第三方存管的公司需要迅速解決
借款資金第三方存管問題。

多位業內人士表示,相較于此前聽聞的行業注資資金規模等進入門檻而言,與銀行進行資金存管是更高標準要求。可能有一批平臺達不到銀行資金存管標準。

過渡期18個月行業將面臨洗牌

《辦法》規定,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,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其整改,整改期不超過18個月。理財范聯合創始人申磊表示,“在暫行辦法18個月過渡期內,必將引發行業在業務合法合規方面的整頓和新一輪洗牌。”

也有人認為,總體來看,這個
借錢細則征求意見稿從非常多的細則上進行了詳細的約定,對于草創平臺來說,基本關閉了創業的可能性。對于大平臺來說,可能也要進行大規模的調整,才能完全符合規定。“草根野蠻生長的P2P時代已經過去了,P2P行業將由此進入規范和完善的借貸第二階段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