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管你是用什麼方式,會還錢的就是會還,不會還的,即使你快餓死,他也不會理你。

動產,不動產抵押?
銀行第一順位都拍不夠,你若是第二順位也没搞頭。

本票借據有啥用?老早就脫產脫光光了!
以前借錢給朋友就是這樣,從此人間蒸發,名下什麼也没有,只能自認倒楣。

現在學聰明了,救急不救窮,要借吃飯錢可商量,要借其他就裝窮。
看過有網友說去開一帳戶,裡面放少少的錢給他看,你也只有這些。
我們是會推給另一半或家人,說錢都是別人在管,自己也没辦法動。
最多借個二千元,當做他這個星期的吃飯錢了,順便買他的人格。

若是要借錢,你心裡要有一點自覺,那就是一去無回,自然就會盤算別給太多,以免大失血,就當做善事花掉,心裡比較不會痛。因為有辦法還的人,自己去銀行借就有了,會跟你借,大部分應是都不會還的居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