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什麼借錢容易,小額借款還錢難

“不到萬不得已,你不要輕易向人借錢,也不要輕易借錢給人。”這句話不太中聽,卻是一句大實話。向人借錢,容易被人看白,引人疑慮,讓人為難,不到萬不得已,實在沒有必要。而借錢給人,也是件隱患極大的事。

其實,借錢本身並不可怕,銀行就是個專門借錢的地方,銀行放貸就等於是借錢給人,到時候不僅要收回本錢,還要加上利息,銀行就是靠這個賺錢的。正因為銀行是個專門借錢的機構,所以它有一整套專業的辦法,放貸之前要考察你的資質,還一定要有擔保、抵押,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,哪怕你最後還不起錢了,他也不至於虧本。
但私人之間借錢就不一樣了,憑的全是人情,既沒有可行性論證,又沒有法律認可的抵押或擔保,有的甚至連借條都沒有一張,胸脯一拍,搞掂。痛快是痛快,但事後若有麻煩,那麻煩就不是一般的大了。

我曾經也經歷過你所說的,所以我到後來遇到急事需要錢才開的口,從此以後,不是極為了解的人我不會開口向別人借,也不會輕意借給別人了,但是有一個原則,如果借了,那就要寫借條,並寫明還款時間,當然借款前會告訴對方,在這個還款時間後這筆款項另有安排,希望對方能及時還。差不多到還款時間時就會提醒對方,能按時還款的下次還會再借,不然就再也不會借給他了,如果親戚要借錢,我會在我的能力範圍內資助一點,但普通情況下不會貸款。

你不專業,你就把感情當成了抵押,以為有了這些感情,還錢就有了保證。殊不知,錢是有價的,感情是無價的。無價的東西,說值錢它就值錢,說不值錢它就一錢不值。所以,感情是世上最重的東西,也是世上最輕的東西,你把實實在在的銀子置於這樣一個虛無的東西上,本身就風險極大。
借錢的人,動機本來就很複雜。有的人借貸確實是出於善意,借的時候就想著一定要還,後來他們確實還了。這樣的人你借錢給他沒錯。但有的人借錢本身就出於惡意,借的時候就沒想著有還的一天,純粹是詐,騙幾個算幾個,遇到這種人,錢一出手就等於肉包子打狗了。還有的人,開始是出於善意,以為自己能還,但是後來確實還不起了,不是不想還,是確實還不起。開始可能他還在想辦法還,後來實在沒辦法了,也只好把話給你挑明,“實在對不起,要錢沒有,要命有一條”,你能拿他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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